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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,急`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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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妲
我和公司签定三年的合同。我没有在30日之内提出辞职,公司向劳动仲裁科提出申诉,要我赔偿2万元的违约金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,根本无力支付。而且我去劳动局应诉的时候,劳动局要我交纳500元的受理费,我不知道这些合不合理?
2004年04月09日
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
不合理的
2004年04月10日
问题标签: 违约金 劳动仲裁